勤俭而精明的中国移民,用出租收入偿还月供者大有人在。其实在当地人中也不少见,以至于有时地下室套间被称为“Mortgage Helper”(房贷助手)。一套独立屋,地上部分出租收入普遍在2000元以上,地下部分1000元以上,理论上可以支持五、六十万元的房贷。用银行的钱买房,用租户的钱还贷,除了一套房子,还能坐享升值收益,岂不美哉。不过美好的设想变为现实总会有些障碍。其中之一就是:在银行眼里租房收入不等于工资收入,必须打个折扣。

公平地讲,出租房总会有空置的时候,总会有维修、保险、管理支出,有时会有Condo (Strata) Fee等,即使不考虑租户欠费甚至纠纷等意外“欠收”的情况,也应该打个折扣。问题是这个折扣怎么打。业内通常用出租收入乘以一个百分比进行计算,但计算方式却分为 add-back和offset,房产也分为房东自住和投资房,有的银行还设计了自己的worksheet,逐项计算出租房的收入和支出。计算方式不同,计算结果差别极大,对贷款金额和利率均有影响,有时甚至会导致贷款被拒。

房贷经纪代理的各家银行、贷款公司在出租收入方面政策各不相同。好在由于市场竞争,总会有公司愿意在更大程度上接受出租收入,以提高客户的贷款额度。消费者需要做是,就是与经纪加强沟通,货比三家,趋利避害。

文章来源:YourMortgageSource Binliu